(二)特殊标志的实质审查

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不予登记:

1 . 有损于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尊严或者形象的;

2 . 有害于社会善良习俗和公共秩序的;

3 . 带有民族歧视性,不利于民族团结的;

4 . 缺乏显著性,不便于识别的;

5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