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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包括颜色组合商标之间和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1.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两商标均为颜色组合商标,当其组合的颜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或近似, 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
但商标所使用的颜色不同,或者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或者近似但排列组合方式不同,不会 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的除外。 例如:
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的图形或立体商标指定颜色相同或近似, 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
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或近似,但由于整体效果差别较大,不会 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的除外。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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