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关解释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

  本部分规定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其中实质审查包括颜色组合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和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颜色组合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审查适用本标准第一部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