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顶因商标管理漏洞被起诉
〖2012-9-6 8:11:0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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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9月5日,记者从北京一家律所获悉,近期负面新闻缠身的ST金顶(600678.SH)因为商标管理漏洞,被当地一家水泥公司三星堆公司起诉,索赔600万元。这对于正在经历破产重组的ST金顶不是一个小数目。
据悉,三星堆公司方面律师认为,ST金顶由于自身的管理问题,与原控股子公司成都公司对商标权问题存在纠纷,导致该公司无法继续履行与创程公司的水泥生产委托合同,向ST金顶索赔600万元。
    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2011年9月,ST金顶原子公司成都公司与创程公司达成了生产、销售“峨眉山牌”商标水泥的协定。但因成都公司现有设备无法正常生产,而三星堆公司具备水泥生产能力,于是,成都公司和创程公司找到三星堆公司洽谈委托生产。
之后,三星堆公司与成都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签署了《水泥生产委托合同》,约定三星堆公司接受成都公司委托,生产不同等级的袋装水泥十万吨。随后三星堆公司又与创程公司又签署了《销售合同》,直接将受托生产的水泥销售给创程公司,并由创程公司自行到三星堆公司处提货。
不料意外的是,随后ST金顶却认为成都公司无权使用“峨眉山牌”商标,要求三星堆公司停止生产。与此同时,四川省工商局以涉嫌侵犯“峨眉山牌”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对三星堆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以“峨眉山牌”商标持有人ST金顶未许可成都公司使用其商标为由,决定对三星堆公司处以500多万元罚款。
三星堆公司表示,自己曾向成都公司问询,成都公司向三星堆公司发送了《关于委托生产、销售“峨眉山牌商标”产品合法性的回复函》,称ST金顶系成都公司的控股股东,“峨眉山牌”商标1991年已作价投入成都公司,成都公司完全有权利使用并允许他人使用该商标。
面对ST金顶和成都公司为商标权问题各执一词,三星堆公司认为自己无辜受罚,只好将成都公司和ST金顶均送上了法庭。
ST金顶和成都公司对于“峨眉山牌”商标问题显然没有理清。
““峨眉山牌“目前是四川省著名商标,是ST金顶生产经营仰仗的主要品牌,可以说是ST金顶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如果成都公司提起诉讼争夺该商标,将对ST金顶的破产重组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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