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可解“好太太”品牌之痛?
〖2007-9-5 11: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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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江丽
好太太、Haotaitai和Goodwife,就是这3个简单的符号,却引发了广东和浙江3家企业间不断升级的字号与商标纷争:两年来,分属广东省的中山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好太太)和浙江省的宁波市江东好太太家居展示中心(以下简称宁波好太太)被广东好太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好太太)以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告上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而该被诉两家企业之后又以广东好太太进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分别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这场纠纷依然未了。广东好太太已经在武汉成功取得驰名商标保护之后,再次在宁波启动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程序,好太太、Haotaitai和Goodwife作为企业各自的品牌符号,将会何去何从,不仅为大众所关注,而且成为法院作出判决前最让当事各方揪心的悬疑。
2006年1月,广东好太太将中山好太太和宁波好太太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理由是后两家公司损害了前者的商标权。就是这次诉讼,拉开了广东和浙江两地3家企业好太太商标和字号纷争战幕。
2007年7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06)甬民四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书,长达30页的判决书依法认定广东好太太持有的“好太太”图文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决中山好太太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广东好太太公司“好太太”注册商标专用权:即立即停止在其商品、厂房门面、宣传资料、网站网页及广告上使用好太太字样;中山好太太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好太太字号;在羊城晚报刊登声明,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5万元。
广东好太太诉称,注册号第1407896号,使用范围为第21类晾衣架产品上的“好太太”注册商标。经过公司多年使用宣传,“好太太”品牌已经具备了客观驰名的标准,并于在先有过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被告中山好太太未经许可,擅自将与其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好太太”作为企业字号进行经营,并将“好太太”及其拼音“Haotaitai”在其生产的油烟机、炉具和消毒柜等产品作为商标使用,此外还在其产品包装上突出注明“CCTV上榜品牌”、“家有好太太,生活更精彩”等宣传用语与“Haotaitai”商标以及“好太太”字号共同使用。而且被告中山好太太公司还在原告起诉后,又聘请曾作为原告产品代言人的林心如作为其电器产品的代言人,刻意加深公众的混淆。而“Haitaitai”是“好太太”的拼音,二者属同一含义,相关公众在见到“Haitaitai”的字样时便会将其与“好太太“联系在一起,客观上极易引起相关公众误认与混淆,极易使相关公众误认。
对于原告广东好太太的指控,中山好太太认为该公司的“好太太”品牌产品(第11类的“电磁炉、煤气灶”等)不同于原告使用“好太太”商标的产品(第21类的“晾衣架”),且“好太太”不是原告独创词,是常用词,即使原告商标是驰名商标也不能扩大保护禁止他人使用。中山好太太申请注册的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通过,并予以公告。中山好太太公司的企业名称是经中山市工商局依法登记注册而合法取得的企业名称,同样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是两种不同且可以并存的权利。因此原告关于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的指控不能成立。
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书中,对于广东好太太的情况,大致有这样的文字表述:1999年3月15日,广州市佳腾晾具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好太太图文组合商标,注册号为第1407896号,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21类“晾衣架”产品,于2000年6月14日公告核准,有效期自2000年6月14日至2010年6月13日。该商标于2002年11月21日被核准转让给广东好太太家居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好太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7日再次被核准转让给广州市好太太实业有限公司,之后于2005年7月28日再次转让回广东好太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而上述3家先后持有好太太商标的公司是关联企业,是轮流持有并共同使用好太太商标。
自1999年以来,好太太商标权利人生产的好太太晾衣架产品销售范围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并设立了3132个销售网点,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同行业第一位。为了打击侵权,广东好太太积极通过行政和司法保护等方式进行维权行动,2000年至2004年,在哈尔滨、大庆市、黄山、温州等地市,查处侵犯“好太太”商标案件10多起。
然而,围绕好太太商标和字号的纠纷,并未因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纸判决而冰释。
8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中山好太太诉广东好太太集团、广东好太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在网络上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广东好太太对中山好太太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赔偿12万元。
原来,就在广东好太太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山好太太和宁波好太太停止在企业字号中和产品标识上使用“好太太”字样,停止侵犯好太太驰名商标的行为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员到中山好太太处,对该公司的产品外包装盒4个(油烟机、燃气灶、电磁炉、电热水器包装盒各1个)及产品宣传册1本进行取证。
随后,广东好太太的网站上,曾一度挂出题目为《维权行动,重拳出击》的文章,就是这篇文章被指散布虚假事实,2006年9月4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中山好太太状告广州好太太构成不正当竞争一案。
法院审理认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是对中山好太太涉嫌侵犯广东好太太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进行了扣押,并非广东好太太宣称的查封了生产现场,其报道缺乏事实依据,属于捏造虚假事实,因此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东好太太则表示,当时的情况是,广东好太太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山好太太侵犯其驰名商标是依法进行的,面对来自全国其他地区的假冒侵权行为,广东好太太在寻求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打击之外,也通过网站上的新闻及媒体的报道对侵权者进行警示,并没有诋毁任何合法企业和合法商品的恶意,唯一的目的就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好太太”品牌的纯净。
记者在采访中还获悉,同样被广东好太太告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宁波好太太,以《维权行动,重拳出击》一文严重诋毁了其商业信誉致使客户取消了订单、取消加盟等不良后果,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广东好太太诉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6月23日作出的判决并未支持宁波好太太提出的立即停止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原告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行为和公开在媒体刊登声明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而广东好太太之所以和宁波好太太发生关联,是因为广东好太太早在2006年初,就以宁波好太太使用“Goodwife”的商标,在门面和广告宣传中故意突出使用“好太太”字样,不规范使用其全称,其将“Goodwife”与“好太太”(中文)故意放在一起并突出这二者间的关系,使人误以为其拥有的“Goodwife”就是广东好太太商标而将其告上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29日,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结果显示,广东好太太已经在第7、8、10、21、24、25、28、35等类别对好太太进行了商标注册,作为自然人,老健明在数个类别上也进行了好太太商标注册。
商标和字号的纠纷,剪不断,理还乱。目前,广东好太太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已经准备提起上诉。同样,对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中山好太太和宁波好太太业已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随着广东和浙江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好太太商标字号迷局或将随之变得明朗和清晰。对此,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记者 杨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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