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人”被注册成鞋服商标

〖2005-11-12 8:3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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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今后,晋江企业或商家,如果要使用“晋江人”三字,需要格外小心了———在商业场合及经营范畴上,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11日,记者从晋江市工商局得到证实,“晋江人”三字,已于日前被一个名叫吴建设的晋江人抢注为鞋服帽类商标。

    “晋江人”已被注册

    11日,晋江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中国商标查询库报告单。记者发现,其上明确写有“注册号:3246210;商标文字:晋江人;拼音读法:JinJiangRen;申请日期,2002年7月18日;类别,第25类(鞋服帽类);注册日期,2005年10月14日;注册有效期,200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13日”等内容,证明“晋江人”及“图形(由一个粗笔钩、斜五角星组成)”(如图),确实已被一位名叫吴建设的男子注册商标成功。

    11日晚,正在外地出差的商标申请人吴建设,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坦陈,从2005年10月14日起,他的“晋江人”及相关图形商标,已经开始生效。

    注册原因有三点

    据业内人士透露,此前,该商标申请注册后曾被国家商标局驳回过。被驳回的具体原因,是根据《国家商标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名称。

    被驳回后不久,吴建设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复审并顺利通过、成功注册。“‘晋江人’三个字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群体性名称或近似地名。”在电话里,吴建设认为,复审能通过的原因主要有:首先,“晋江人”具有可区分性;其次,“晋江人”已上升为一种精神理念,是晋江人创业精神的一种升华,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近似地名;最后,“晋江人”也具有显著特征。

    吴还强调说,他自己就是土生土长的晋江人的一员。

    目前无人提出异议

    据了解,目前晋江方面尚无个人或单位,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

    据晋江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商标法》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一批有晋江特色的地域品牌,进行全类保护。”泉州市某商标代理事务所王姓负责人认为,这不但可防止他人抢先注册,而且政府可以通过许可,给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使用,提高晋江的知名度及整体形象。”

    公共活动仍可使用

    “从个人角度来看,将‘晋江人’注册为商标恐有些不妥。”晋江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作为百万晋江人的整体称呼,它体现的是一种公众整体利益。“而注册为商标后,它就成了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人利益的代名词”。

    晋江一商标事务所专业人士认为,该商标与晋江市名构成近似,结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市场现状,注册为鞋服帽类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对晋江这个以鞋服闻名于世的城市,可能具有不可预估的负面影响,应当引起晋江有关部门及企业、群众的重视。

    “当然,以后政府公共活动及公益广告上,依然可以合法地使用‘晋江人’。”晋江市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不过从法律上来讲,今后公民个人在商业用途或企业经营范畴上,使用“晋江人”三字时就要格外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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