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赢了官司赚了“驰名”
〖2005-11-9 9:2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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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因网络域名被人恶意抢注,福建亲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亲亲)不惜远赴黑龙江打起跨省官司。今年10月29日,经过法院审理,福建亲亲大获全胜,不仅得到被告的经济补偿,还被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轻而易举获得需要经过多道严格评审才可以得到的荣誉。
缘起 :网络域名遭到抢注
作为福建省著名商标,成立于1985年的福建亲亲在食品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及市场占有率,其商标保护体系相当完整。但出于疏忽,保护体系在网络域名方面出现了漏洞,相关中文域名和英文域名被竞争对手抢先注册,并被用于经营同类的食品。
据知情人士介绍,抢注域名的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亲亲食品经销部郝姓业主,其注册的域名为中文域名“中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经营品种为果冻和膨化食品,与福建亲亲的产品完全一样。
等福建亲亲回过神的时候已经迟了。依据域名注册的相关规定,除了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著名品牌,其他域名注册依据先注册先得的原则。作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亲亲系列商标并无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无奈之下,福建亲亲只能远赴黑龙江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网站的操作及赔偿30万元经济损失。
不过,对于福建亲亲的举动,成为被告的郝姓业主并不认同侵权的指责。他认为,“亲亲”并非中国驰名商标,其注册的有关“亲亲”的域名系合法注册和使用的。“亲亲商标仅限于食品,与网上注册的域名无关。”
焦点 :矛盾集中在是否驰名
案件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亲亲”是否是中国驰名商标上。经过福建亲亲的据理力争,日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亲亲”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将相关域名交由福建亲亲注册使用,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对此,福建亲亲的律师表示,法院作出如此判决的理由是,亲亲公司生产的虾条、薯片等产品,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一位,果冻系列产品居第二位,并在全国建立有相对完整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而在商标保护方面,福建亲亲早在1992年就已经注册了“亲亲及图”商标,经营范围为销售膨化食品等,并于2004年在第29类商品上注册了“亲亲”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果冻等。同时,还在相关商品上分别申请注册了“亲亲”商标的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并于2002年1月8日获得美国商标注册证,形成了完整的商标保护体系。
“据此,法院认定福建亲亲是中国驰名商标。既然认定是中国驰名商标,那么被告注册的域名与福建亲亲的驰名商标相同和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主观上具有明显的‘傍名牌’恶意,侵害了福建亲亲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律师强调。
据悉,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意外 :赢了官司赚了“驰名”
福建亲亲跨省官司不仅讨回了公道,还轻而易举地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的头衔,可谓一举两得。不过,知情人士却爆出内幕,称福建亲亲是小题大做,“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域名,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司,获得了一般公司难以得到的中国驰名商标。”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国家工商总局的驰名商标评审认定相当严格,不仅每个省份名额有限,而且报送国家工商总局的评审材料多且复杂,需要不菲花费。“但现在另有途径了,因为中级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而且同样有效,不仅缩短了时间,还节约了大量的费用。”
据称,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依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两个司法解释。一个是2001年7月24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另一个是2002年10月16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因此,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都可向法院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福建亲亲无疑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该人士还透露,去年夏天,福建柒牌集团有限公司也通过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当时,被起诉的是广东中山市歌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原因是其产品和外包装等方面对柒牌商标进行复制和摹仿,足以引起公众误认。”
争议 :是否驰名中院就可说了算?
让记者感到意外的是,除了亲亲、柒牌外,去年至今泉州地区还有旗牌王、金莱克、拼牌、虎都、特步等企业通过官司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而在全国范围内,舒肤佳、立邦、皇室、红蜻蜓、采乐等品牌均通过此方式达到了目的。
“当然,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这样,如果你不具备驰名商标所应有的一些素质,那就别试了。”该人士强调。
而海峡商标事务所陈先生却对此方式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中国驰名商标评选非常严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商标而不是用作企业宣传。但现在,中国驰名商标已经纯粹变成了宣传的工具。“而现在,一个地方的中级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力度显得太弱了。如果此类官司多了,长此以往,中国驰名商标就有可能满天飞。”
对此,知情人士表示赞同,“这只能说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存在漏洞。因为,毕竟会有居心不良的企业通过‘设局’,比如请人去申请相关域名,然后再来打官司以达到目的。”
“从目前的情况看,如果最高人民法院不出台更为完善的司法解释,一些造假行为就不会杜绝。”该人士表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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