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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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文金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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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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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图形近似驳文/女人头像 |
点击次数: |
5319次 |
类别: |
第25类 |
驳回日期: |
2008/8/5 |
驳回注册号: |
4596461 |
引证注册号: |
965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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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文金话=== |
案例简介:
    申请人苏志培330325650818341于2005年4月11日在“服装,鞋,帽子,袜,手套(服装),领带,裤子,裤带,围巾,皮衣(服装)”等商品项目上申请注册“赖斯及图”(申请号为4596461,以下简称驳回商标)。商标局以驳回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二十八条规定,驳回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图形部分与武汉市江汉区德刚商贸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服装”上已注册的第965482号图形商标近似。
    该商标图形部分与乐清市优皮仕鞋革厂在类似商品“鞋”上已注册的第1449719号金迪豪是近似。
金话分析:
    1、个人认为这几个图形其实并不是很近似,尤其和第965482号图形商标,差异很大。申请人的“赖斯及图”商标特征明显,一般人很好辨认,不会导致相关消费者的的误认,如果仅以此理由驳回,建议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复审。
    2、相对于纯文字的商标来说,图形商标的审查更关乎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判断,而根据审查人员的主观理解和认知差异的限制,对一个相同的图形商标,不同的审查员也许会有不同的判断,所以,图形商标承担的风险要更大一些。
    3、通过使用白兔软件的图素跟踪反查询功能,仅在第25类“女人头、女人半身像”图素的查询记录就有3140条。审查员一条一条审查下来,到后面也许就不那么严谨,随便找个差不多的就判为近似了。
    4、以此驳文为鉴,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要尽可能减少风险的话,单独文字商标申请注册比组合申请注册审查时要稍快一些,单独申请中文要比中文加图形加英文组合申请的风险也小一些。(皓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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