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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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文金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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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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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英文近似驳文/启达QIDA/Qida |
点击次数: |
3780次 |
类别: |
第7类 |
驳回日期: |
2007/12/6 |
驳回注册号: |
4739620 |
引证注册号: |
452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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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文金话=== |
案例简介:
申请人于2005年6月24日在7类“机器引擎或发动机用控制装置,泵(机器),马达和引擎起动器,非陆地车辆传动马达,定子(机器零件),汽车油泵,离心机(机器)”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启达QIDA”商标。
经商标局审查,该驳回商标字母部分与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于2007年11月21日在部分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第4521422号商标“Qida”构成近似。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局决定该商标部分商品驳回。
金话分析:
按照《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商标构成为汉字+注音,注音部分会与纯拼音商标判为近似。
其实在代理查询、申请过程中有很多代理人认为在先有纯拼音商标,后申请汉字+注音就没有驳回风险,这是错误的。但是不同的汉字+相同的注音是不会判为近似的,例如星月xingyue与兴越XINGYUE。(小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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