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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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文金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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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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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图形近似驳文/王冠图形 |
点击次数: |
4592次 |
类别: |
第7类 |
驳回日期: |
2007/5/25 |
驳回注册号: |
4352097 |
引证注册号: |
1803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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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文金话=== |
案例简介:
申请人于2004年11月9日在7类“非手工操作手工具,粉碎机(机器),清洗设备,电锤,雕刻机,角向磨光机,电动扳手,电动机(非陆地车辆用),石材切割机,木材加工机”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图形”商标。
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商标与2002年7月7日在类似商品上注册1803078号商标图形近似。
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两商标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为由驳回该商标申请。
金话分析:
这两个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差别不大,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这是肯定的。
注册申请图形商标风险要远远高于文字商标,因为审查员在审查图形商标时,人为判定的主观因素更强,不好掌握,风险较大。(小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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